赴台旅游团可由旅行社统一领证件
张家口晚报讯 即日起,根据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市公安局推出促进冀台交流的七项便民措施。 措施包括:我市居民同时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前往台湾签注的,办理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办理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对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申请人意愿,开通“绿色通道”予以加急办理,在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可由申请人或组团单位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直接领取证件;对参加赴台旅游的旅游团,可由组团旅行社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统一领取证件;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市公安局管辖的,也可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需提交所在单位意见。(祁海斌 田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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