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间距
本人在涿鹿县阳光尚城于2012年购买一套楼房,在房子正南三米五远的地方有个小二楼,当时售楼人员解释不久就会拆掉,但是到现在三年了不但没有拆除还把二层卖给个人居住,开发商非但不给我们解决采光问题还说当时没有说过拆除的话!3.5米的间距难道就是在国家民用建筑规范以内吗?我们就不应该得到阳光和隐私吗?那么近的距离就和一家一样,对方在干什么都看的非常清楚,国家就要求这样盖楼吗?我们也去找了县住建局,人家说你们就去找开发商,让我们老百姓自己去和大公司对抗。这就是国家干部吗?我们纳税就是养这样的国家干部和国家行政部门吗?
提问者: 我是普通人 - 提问时间:2015/4/16 20:46:59 - 关注人数: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