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什么服务,每年3千多的公共维修基金,一根pvc露天下水管坏了半年了都不给修。纯属抢钱,,去年的暖气,差点没冻死
回答者:dx - 2010/6/12 9:13:58
住不起楼就别住!没人强逼着你住.
回答者: - 2010/6/12 22:34:55
我也认为收物业费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且应有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约束,绝不能是随意的。
回答者: - 2010/6/15 17:37:04
物业费是应该收,可问题是,物业收取物业费都给业主干了啥?凭啥收?按平米收更不合理,这些都是业主应当清楚的,是业主的权力!现在是物业和业主在管理住宅小区的责任上,根本没有章法。你物业是怎么进来的?你都给业主管啥了?平时业主有问题,找物业,只看到一个牌子就不错了,找着个人也做不了主,推三倒四。物业与业主好象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有啥就知道要钱,而且是写上你为交钱就怎么怎么这些威吓的话一贴了之,是不是太过分了?咱们县物业道底归谁管?就这样的,你还搞什么“和谐”“现代服务”?与涿鹿的发展太不相称了!其实业主们也是,按国家物业管理规定,大伙选出个业主委员会,大家的事大家干,不就妥了?可惜,这业主们呀。。不齐心,没事都是诸葛亮,遇事都往后退。。。人家物业们,就是看准了你这点。。。业主的利益。。。至少现阶段是没办法!
回答者:没办法 - 2010/6/16 17:38:50
幸福小区的物业更有意思,连我家户主是谁都搞不清,性别也不知道,来我家叫着别人的名字来收物业费,因为我纠正户主的名字物业收费人员竟然大骂我是闲货,而且还仰天大笑哈哈哈……,我真有点想哭了,谁是闲货啊?各位愿意两眼瞪着你叫别人的名字你掏钱吗?
回答者:搜鹿网友 - 2012/3/17 21: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