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鹿网讯 8月16日,涿鹿交警在开展“减量控大”事故预防行动中查获一起未戴头盔无牌无证且饮酒驾驶摩托车的一人多项违法行为。
当日16时许,大河南中队执勤民警在414县道7公里200米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驶来,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酒精检测仪显示有酒驾嫌疑。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李某无法出示,承认自己无证驾驶,且机动车未依法进行注册,后经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告知李某“你已涉嫌违反酒驾、无证驾驶、未戴头盔和未悬挂号牌四项交通违法。”
李某却笑着说“咱是老百姓们——”,一笑了之。李某自认为农民老百姓酒后骑摩托车没事,真是“无知者无畏”!把交通安全全然抛诸脑后。
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他不戴头盔、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的危害,并依法对其不戴头盔、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酒后不能开的车指的是汽车,驾驶摩托车只要会骑就行,不用考取驾驶证,买了摩托车也不知道注册上牌,骑行时更是嫌戴头盔麻烦,殊不知,这些违法行为恰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财产损失甚至危及生命。
在此,涿鹿交警提示:不论你身处何地,不论你是行人还是开车,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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