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鹿网讯 为认真贯彻上级院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公益保护领域的监督职能,近日,涿鹿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饮用水安全、地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检察人员根据活动要求,分别开展居民小区直饮水机、桶装水企业安全、其他水资源保护3个小专项活动,对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摸排走访。通过调查,发现有部分居民小区的现制现售水设备经营单位未在设备醒目位置公示水质检测结果、张贴的检测结果已过期等违法违规情形,使众多不特定人员的饮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一直使用自备水源的现象,可能造成地下水资源的浪费。对于以上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相关情况,并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截至目前,涿鹿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共督促关闭自备水井2个,督促整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居民小区现制现售水设备近10个,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制水售水机卫生安全展开行业专项整治,保障周边小区饮水安全,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下一步,涿鹿县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实实在在的检察实践把“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内容要求落到实处,以能动履职展现“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检察情怀和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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