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鹿网讯(河北法制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唐晖)涿鹿县人民检察院为保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高效开展工作,对互联网阅卷的案件范围、涉密情形、电子卷宗制作使用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形成了由案管部门初审和业务部门复核的工作模式,实现“零接触”注册申请、“零等待”审核把关、“零风险”线上阅卷,今年以来完成律师互联网阅卷28人次,在确保互联网阅卷保密安全要求落到实处的基础上,最大化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当日审核。该院专人负责每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后台,查看是否有律师申请阅卷,并保持律师预约电话的畅通。对于律师互联网阅卷的申请,做到当日审核。对不适宜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展阅卷的案件经初步筛选,当日答复律师。
严格复核。该院案管部门通过形式审查后,及时与案件承办部门沟通,由承办检察官进行实质性审查。该院规定了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负面舆情、可能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9项不宜提供互联网阅卷的情形,承办人依规审核完毕后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案管工作人员。
周到服务。该院根据承办人的反馈结果,及时完成对律师申请的答复以及案件电子卷宗的网络推送工作。对于律师在使用互联网阅卷系统时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电话答疑,全流程提供“一对一”服务,对律师“手把手”地教,确保律师成功下载电子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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