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
公 告
全县各有关单位、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处于高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交织态势,各地面临人、物双重输入风险,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压实防控“四风”责任,落实防疫相关要求,在继续落实现有防控措施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保持良好习惯。各单位及家庭、个人要做到勤通风、勤消毒、勤洗手,时刻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呼吸道等疑似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属地村或小区包联单位报备。
二、慎收外来物品,做好快递消杀。非必须不购买进口服装等进口货物。接收快递时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套,取件时不用手触碰眼、口、鼻等部位,尽量选择无接触配送,做好对快递的消杀,外包装不拿回家。购买快递要确保渠道清、来路明,防止因新冠病毒污染造成感染风险和传播隐患。
三、不入风险地区,减少人员聚集。全县人民要做到非必要不离涿,非必要不返涿,非必要不进入涉疫风险地区,不接触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不组织及参与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保持安全间距。
四、主动报备行程,提高防范意识。凡经停涉疫重点场所、与感染者轨迹有交集、有涉疫县(市、县、旗)旅居史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的其他涉疫风险等人员,要主动向属地村或小区包联单位报备,并积极配合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五、合法依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各商户、企业严格按照有关防疫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示顾客及员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测温、亮码、登记工作,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保证自身正常经营。
六、严禁瞒报行程,坚决打击弄虚作假。严禁有外市(县)旅居史的货运司机、返涿人员等通过更换手机、关机等其他手段故意隐瞒其行程,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置。
七、严禁造谣传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严禁通过QQ、抖音、快手、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在此提醒各单位、广大居民朋友,请持续关注疫情动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自觉履行防控责任,积极配合防疫措施,持续为全县防疫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涿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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