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涿鹿 > 正文

“鬼火”少年炸街被查,让你再狂,该!

添加:sl003   2022/1/5 17:22:23   涿鹿交警公众号   点击:1339

  搜鹿网讯 12月28日下午,涿鹿特巡警日常巡逻至县城东风大街处,发现两名男子正骑着一辆白色“鬼火”摩托车停在道路旁,遂当场将二人查获,并移交交警大队。

1.jpg

  经询问,二人系涿鹿县某中学学生,摩托车驾驶人刘某竟是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乘客是其同学。据刘某交代,车是花4500元买的,为了追求刺激,他们相约上路飙车。

2.jpg

  交警对“鬼火”摩托车予以查扣,并通知其监护人来大队一起接受进一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刘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750元罚款并暂扣车辆的处罚。

  12月29日晚9点,涿鹿交警在隆都路附近夜查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京BQ***0号牌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jpg

  执勤交警立即采取措施,将“鬼火”摩托车拦下。当交警问其身份时,驾驶人慌称不是本地人、没有骑车,只是挪车。经调查确认,驾驶人刘某年仅17周岁,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证据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其驾驶“鬼火”摩托的实事。

4.jpg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刘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550元罚款并暂扣车辆的处罚。

5.jpg

  下一步,涿鹿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路面巡逻的管控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严查“炸街车”违法上路及噪声扰民行为,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安静宜居的工作生活环境。

 

> 网友评论
> 发表评论

资讯搜索

关键字:   
本站部分信息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网站部分内容源自网友及商家,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信息推广 | 付款方式 | 与搜鹿网对话
 涿鹿搜鹿互联网信息科技传播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涿鹿县涿鹿镇人民北街西侧49号
Copyright © 2007-2022 http://Soulu36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to:soulu@soulu365.com  冀ICP备13017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