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5天来四处找水,生活艰难
搜鹿网4月7日消息:光明街原一建公司商住区7栋住宅楼近300户居民人为断水已经进入第5天,居民的正常生活已经完全打乱。由于洗衣、做饭、洗澡甚至上厕所都成难题,一些住户已经暂时搬出,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能在四处找水中艰难度日。
一建公司负责人王造明及家眷已离开小区办公驻地
这一问题是由原县一建公司长期拖欠县供电公司电费,供电部门关停该小区明乔物业公司(由县一建公司经营)所使用水泵造成的。电力部门认为,现明乔物业公司拖欠电费近20万元,该区居民所使用水泵属于该物业公司,所以关停,属于无奈之举。由于2006年冬季城市电网改造后,该区域所有居民已直接向供电部门指定的带收网点交纳电费,所以电力部门此次并没有关停居民用电。明乔物业公司认为,公司之所以拖欠供电部门欠款是因为该区部门居民没能及时交纳冬季取暖费用,财务运行出现困难,才无力缴纳上述电费的,责任当由业主承担。该区居民认为,明乔物业公司拖欠供电部门电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与部分居民拖欠取暖费是两个问题,公司因当及时交纳电费,确保居民正常饮水,取暖费问题当由公司与住户协商解决,公司欠缴电费造成的断水问题不能转嫁到住户头上。一些居民认为,该区2—8号住宅随然由县一建公司承建,但已全部出售给现有住户,自身没有任何产权,现在成立的所谓明乔物业公司并非当地居民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所聘请的,任何收费问题都不适当,更不能因为长期拖欠供电部门电费造成断水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另外一些居民认为,现明乔物业公司所制定的卫生、管理及冬季取暖等收费标准相对过高,与现有服务质量差距过大,公司所聘用的1名保洁人员无力承担现有7栋住宅、近300户居民的卫生问题,而且财务运行长期保密,没能向业主定期公布,这是造成部分业主拖欠费用的主要原因。还有一些居民认为,明乔公司长期坚持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收费标准,均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执行的,但是业主委员会并非由业主大会推选产生,所以各项收费标准均属无效,物业公司借助停水大肆公布部分业主欠款问题,是为引发业主之间矛盾,无力于事态的解决。
公司受聘人员正在张贴欠款公告
截止发稿时为止,该小区供水问题仍未恢复,物业公司有关人员也已暂时撤离小区内的办公地点,同时委托有关人员正在公布有关欠款业主的名单。另外,部分居民已经向有关各方及各级主管部门做出反映。当事三方孰是孰非,且事态如何得到妥善处理,尚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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