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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矿工熏死于井下后被移尸我县 案件正在北京审理

添加:sl001   2007/3/19 9:05:14   北京晨报   点击:1888

     

      丁某、刘某、周某三人驾车到门头沟区西达摩山的一处矿井拉煤,不料被熏死在井内。矿主杜克松在未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连夜将三具尸体转移至河北省涿鹿县。昨天,三名死者的家属到门头沟区法院,向矿主讨要赔偿80余万元。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杜克松当庭推卸责任,声称“三人死亡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家属:矿主曾打电话说出事了

       法庭旁听席上坐满了三位死者的家属(见左图)。死者周某的哥哥周先生告诉记者,其弟周某死时42岁,已与妻子离婚,带着6岁的女儿过活。为了抚养孩子,弟弟来京务工,但家人并不知道弟弟和丁某、刘某去了爆炸后的矿井。

     “去年9月11日中午,家人接到矿主杜克松的电话。”周先生回忆说,杜克松说话的声音很急,称周某发生了事故,正在医院抢救,催促他们赶紧来京,并保证负担所有打车费用。周先生和家人焦急万分,当即打车从内蒙古赤峰市赶往北京。刚到北京,周先生就给杜克松打电话,询问弟弟在哪家医院,可是对方怎么也不肯告诉他。周先生想当面向杜克松问个明白,可杜克松始终不肯露面,最后干脆关了手机。

    “次日,我们报了警。”周先生说,当地警方告诉他们,这是一桩刑事案件,正在调查之中。不久,周先生和家人得到消息,自己弟弟的尸体已被矿主杜克松转移到了河北省涿鹿县。丁某、刘某的家人也知道了消息。

       一个多星期后,三名死者家属一起赶到河北省涿鹿县,他们在一家殡仪馆里见到了三人的尸体。“三具尸体还没有火化。”说到这里,周先生的眼圈红了。三名死者家属要求杜克松和矿井所在地政府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赔偿共计80余万元。

   矿主:三人死亡与我无关

     “这件事根本与我无关,三名死者不是我雇用的。”昨天,被告杜克松戴着手铐出现在法庭上。杜克松因非法采矿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杜克松说,涉案的矿井是他的,从2005年起,他就在进行非法开采,后来,他把这个矿井承包给了死者丁某的父亲。丁某的父亲负责采煤,杜克松就卖煤,可以分到所得的三分之一。

      据杜克松供述,事发当天清晨,当地政府执法人员对这个矿井进行了爆破,他就在现场,执法队员走了,他也跟着走了。在半路上,他见到丁某和另外两个不认识的人开车上山,他并不知道三人要去哪里。

    “后来,我的另一个矿井承包户打来电话说,有人死在矿井里。”杜克松说,他马上赶到爆炸后的矿井,将丁某、刘某、周某救出,打算送往医院救治,却发现三人已经死亡,就把三具尸体转移到河北省一家私人殡仪馆。关于移尸的目的,杜克松解释说,那是为了保存尸体,“现在三具尸体还好好的呢。”

      而当时指挥爆破非法煤矿的执法队队长则指认:“实际上,三名死者就是杜克松的雇工。”经过鉴定,丁某、刘某、周某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之中。 (记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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